我院宁红丽副教授获国家旅游局特邀专家称号
2013年5月9日,国家旅游局召开配合旅游法起草咨询小组、研究工作小组座谈会,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起草过程并总结这部法律的制定经验。我院宁红丽副教授作为特邀专家应邀参加这次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旅游行业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于2009年12月启动,至2013年4月结束。在这三年间,宁红丽副教授作为较早对旅游合同展开系统深入研究的学者,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旅游局举办有关《旅游法草案》的咨询活动和研讨会,为旅游法的制定提供了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