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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法学院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2014515日,法学院在宁远楼729召开了二级教代会。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审议法学院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聘任设置及聘任方案、“211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等。法学院40多位教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始,石静霞院长指出,在遵守学校相关人事规定的基础上,学院在征求各位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学院专职教师、科研人员岗位聘任设置及聘任方案》。本次岗聘方案保持2013年方案不变,在年度考核方面,不再进行耗时费力的计算分值方式。石静霞院长向老师们解释了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步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考核和科研考核,法学院共有10-11个优秀老师的指标,其中教学优秀指标3-4个、科研优秀指标6-7个。教学优秀的标准是根据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评价质量,科研优秀的标准是综合考察教师所发表的SSCI期刊、CSSCI法学类核心期刊、集刊及三大文摘转载以及其他中外文发表的数量和质量,并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考虑课题及项目的因素。针对本次年度考核有部分老师未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石院长强调了教学与科研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建议我院教师能够讲授两门以上的课程,但应避免仅为累积课时而上课。针对刘彤和马特等老师等提出的问题,石院长给予了相应的解答。

在方案解读及教职工投票后,石院长宣布了岗聘和年度考核方案的投票结果,应到人数66人,实到人数44人,有效同意票数41张。同意人数超过了全体教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本次投票结果有效并通过。

接着,石院长向老师们传达了“211工程”第四期校内建设项目启动立项情况。211四期校内项目我院共争取成功立项10项,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与前三期相比,在具体执行上有以下变化:一是财务报销方面,10%的启动经费须通过发票报销,后续经费实际拨付额度由专家组根据验收结果来决定,可以通过报销或划拨;二是支持法学院老师所有A类发表,但须按规定进行成果标注;三是普通项目结项期是20151231日,重大项目结项日期是20161231日,可以提前,最早可于今年年底结项。

会上,于海纯书记就近期的相关工作向大家进行了通报:一是对积极参与学校运动会的教职工表示感谢,并报告两项集体项目之一的跳大绳获得全校第四名的好成绩;二是鲍禄老师通过校内推荐,将参加2014年北京市教学名师评选;三是冯辉(男)老师获得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四是阎丽鸿老师当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五是学院合作办学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目前签订了两个项目开发协议。石静霞院长还通报了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

最后,石院长和于书记对各位老师积极参会并提出宝贵建议表示诚挚感谢,并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法学院共同的事业,为法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