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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静霞院长参加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并当选副会长


石静霞院长参加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并当选副会长


2015年10月23日至25日,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昆明举行。本次会议由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二百余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形势下中国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新问题和发展方向。我院石静霞院长和龚红柳副院长数位国际法博士研究生參加了此次会议。

在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石静霞院长被增选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我院陈卫东教授和龚红柳副院长继续当选学会理事。

 

10月23日,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联合主办、云南大学和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联合承办的第六届WTO法专题研讨会年会大会开始前召开。WTO法专题研讨会于2010年首创,逐渐形成鲜明特色,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次研讨会重点关注了WTO与FTA的关系建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WTO规则和外国国内法中的界定及中国的对策和WTO争端解决改革等重要问题。会议共有来自商务部、高校和律师事务所共计20余名WTO法专家参会,龚红柳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对WTO与FTA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报告

石静霞院长在24日下午第一环节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的分组讨论中担任评论人。她对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的国际经济秩序导向分析、武汉大学法学院曾令良教授的一带一路:全球治理趋势下一条通往区域命运共同体之路以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李万强教授的国际经济法的独立性及其研究视角等论文进行了评议,并和与会专家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和探讨。在第二环节彼得斯曼、国际经济法与中国的专题讨论中,石静霞院长担任发言人,重点讨论了彼得斯曼教授在其学术著作中的一个观点自由主义或国际主义必须从本国开始(liberalism or internationalism must begin at home)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她特别指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今天,应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从被动应对的规则执行者逐步成长为主动参与的规则引领者。龚红柳教授在24日下午的国际投资法专题中担任评论人,积极倡导学者应从中国视角和微观视角进行国际经济法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