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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广州举行,石静霞院长当选副主席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广州举行,石静霞院长当选副主席


 

 

2015年11月14日“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广州举行,这标志我国首个一带一路全球化法律智库正式成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第一届主席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担任,我院石静霞院长担任副主席兼执行委员,陈卫东教授当选智库理事会成员。

一带一路战略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平发展的核心步骤。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在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中国商品的对外输出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然而众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对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系统的研究是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法律保障的基础和前提。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有利于更好地进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研究,并为国家和政府机关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向实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便利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及IR OBOR Lawyers Alliance (IR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发起设立旨在联合国内外各合作方进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搭建“一带一路”战略法律问题研究和交流平台。通过各方合作和共同研究,建立和完善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的知识储备,从而为各级政府和中外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成为我国政府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智库机构。中心将促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桥梁的建设,为“一带一路”相关法律的研究与交流贡献力量,为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方面的研究支持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设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并在北京和上海设两个联络办公室。中心成立将定期和不定期举办“一带一路”相关法律问题的论坛、学术研讨会和讲座,编辑、出版论文集或专刊;每年针对“一带一路”相关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组织科研项目,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专业人士交流活动,不定期派遣中心专家前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学习和交流,并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专家前来中国参与学术研讨活动,促进各国法律专业人士的合作与交流等。

目前,“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工作会议2016年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初步确定中心将拟定第一批专家咨询委员会拟邀请专家的名单召开“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年度研讨会国际交流、区域法律研讨会、全区域研讨会等交流研究活动。

 

(图片说明:“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IR 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代表徐国建律师为中心揭牌)

 

(图片说明:我院陈卫东教授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出席中心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