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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会


2015年12月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宁远楼二层金杜模拟法庭举行了2014级、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会。聘任会由法学院苏号朋副院长主持。学校党委王玲书记、法学院石静霞院长等校院领导以及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凌尘律师、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高伟先生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亓培冰庭长等40多位校外实践导师和法学院20余名教师出席了此次聘任会。法学院2014级与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并与导师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与互动。

 

石静霞院长首先发表欢迎致辞。石院长首先对于临近年底百忙之中赶来参加聘任会的校外实践导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石院长指出,法律硕士学位的专业性很强,以培养复合型、实务型和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法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八所法学院校之一,自1996年即开始招收法律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20年来培养了大批英语能力强、法律实践能力突出且具有金融等领域知识的优秀学生。近来,法学院在保持贸大法学院国际商法传统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加大了国际经贸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学科的建设力度,取得不少新发展。2012年,法学院成功入选教育部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取得涉外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石院长表示,鉴于法律硕士培养注重实务性等特点,聘请校外实践导师非常符合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石院长期待在各自领域取得优异成就的各位校外导师们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关注和支持贸大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包括开设法律实务课程的教学,对学生进行论文指导和实务和职业规划等。石院长提出,法学院将努力创造条件便利各位校外导师与法学院硕士导师一起,共同将我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做得更好,为依法治国大业输送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

 

校外导师聘任环节,由学校党委王玲书记和石静霞院长共同为各位校外导师颁发聘任证书并合影留念

 

在聘任会上,有三位校外实践导师代表发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国著名贸易救济法律专家蒲凌尘律师认为,被聘为贸大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是一份荣誉,代表着法学院对各位导师在其专业领域内所做成绩的认可。但担任校外导师更是一份光荣的责任,如何从法律实务角度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值得每位校外导师的思考和实践。蒲律师认为,培养优秀的人才是促进国家发展的根本所在,对法律人才的培养更是如此。蒲律师同时寄语各位同学,在学校扎实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同时,更要注重培养自己作为未来法律人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观,致力于成为能力强和人品佳的优秀法律人才。蒲律师最后表示作为校外导师,他在将其掌握的实践知识和经验教导给学生时,也将传递更多作为优秀法律人应当拥有的精神和思想。

高伟校友作为导师代表致辞。高伟先生是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自19951999年,在贸大法学院师从沈达明先生攻读博士学位。高律师分享了他作为公司律师、内部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公司律师、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看法。高律师认为,相较于外部律师,公司律师有拥有专业的商业知识、能够持续专注于公司的个性化需求等方面的特征。高律师总结说,做好公司律师的关键是必须要精通商务、国际商务的法律规则。他鼓励各位有志于成为公司律师的同学们应努力积累商业经验,提升沟通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尤其是制度和规则的创新),并希望大家能够相互激励,共同向上。高律师诚恳表示,自己作为校友,将为母校的人才培养尽力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位校外导师代表讲话)

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亓培冰庭长致辞中,亓庭长指出,聘请校外导师的目的在于在研究生教学中理论结合实践、理论运用于实践。亓庭长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对实务课程对研究生培养的认识。他认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法律实务的训练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培养敏锐的法律思维能力;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务中形成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亓庭长表示,希望在履行其作为校外导师的职责时,通过法院的实际工作经验分享等方式尽力让同学们有更多机会亲身感受法院审判这一司法过程的特点,培养同学们的法律理念、思维和技能。

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毛智慧同学作为同学代表致辞。毛智慧同学向各位参加此次聘任会的各位校院领导及各位校外导师们表达诚挚感谢,并代表2014级、2015级全体研究生承诺,将认真听取各位校外导师的谆谆教诲,积极践行导师们的培养计划,同时认真学习,努力向上

 

学校党委王玲书记致辞。王玲书记指出,经贸大学法学院历来非常重视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设。所谓“名师出高徒”,对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各位实践“名师”进行精当的点拨。贸大法学院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历史久,质量高,具有鲜明特色的复合特色。王玲书记认为,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国际化应当是贸大法学院继续坚持的特色。面临激烈的人才培养竞争形势,法学院应注重发扬所长,同时认清不足努力改进。聘请校外实践导师进行共同人才培养意义重大,与此同时,王玲书记向在各位校外导师和同学们提出了几点期望和要求,校外导师们对学生职业道德水平的关注、专业精神和人格品质的培养,校外导师们应投入适当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在合适的条件下,将进行校外实践导师实际指导工作的评估和总结,研究生同学们则应积极主动与校外导师联系和请教等。

 

(校党委王玲书记进行大会总结发言)

“守正、臻善、践行、怀远”,以贸大法学院院训作为本次活动的结语,期望各位校外实践导师与法学院师生一道,在高端法律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