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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黄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


中国经济时报:(黄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


(中国经济时报 2015年1月9日)

 

2014年12月21日,“第六届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以“法治经济·公正司法·产业机遇”为主题,并细分为“依法行政,转型升级,把握产业发展机遇”、“锐意改革,理顺关系,大力推进法治经济”和“强化意识,营造环境,积极推进司法公正”三大单元。

本次会议由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秘书长李申虹主持会议,来自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民建中央、河北省司法厅等全国各地的150余位民营企业家、法律界专家、经济界学者和政府官员汇聚一堂,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涉及法律的热点问题,探讨非公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为非公经济在法治环境内的良性发展献计献策。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是“连体婴儿”。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提供保障,依法治国需要深化改革来持续推进。没有法治的改革将会再次陷入“放乱收死”的怪圈。

第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让法治先行,通过法治落实行政命令,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监督。政府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大的力度放开市场准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特别要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管制行业准入,比如石油的进口、销售环节,医药行业,发电、售电环节,部分金融业务等,从而使更多非公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

第二,法治要求政府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既是企业的“法治红利”,也是“政府红利”。对于政府而言,法治有助于减少权力寻租、减少权力扩张的风险。政府需要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以及行政垄断行为等,为非公企业创造更为公平的法治环境。此外,政府应当守法,依法减少或者停止对特定行业、企业提供专项财政补贴,通过维护公平竞争,为非公企业提供普惠性的待遇。

第三,限制公权力与强化私权保护同等重要。十八届四中全会为限制公权力提供了明确的路线图,这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强化私权保护同等重要。一方面,民商事法律相对完善,并不因企业规模之大小,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而区别对待。另一方面,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在执法中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报道链接:http://jjsb.cet.com.cn/show_336783.html

中国民主建国会: http://www.cndca.org.cn/mjzy/xwzx/mtjj/944876/index.html

人民政协网转载:

http://www.rmzxb.com.cn/dpsy/zsjs/2015/01/07/4282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