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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教授入选“2012质量之光”年度质量人物


李俊教授入选“2012质量之光”年度质量人物


20131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2012质量之光年度质量人物名单揭晓,我校李俊教授名列其中,这是我校教授首次当选年度质量人物。同时评出的还有包括河南省副省长徐济超、国务院参事张纲、葛志荣、中国质量协会秘书长戚维明等九人。

2012质量之光评选活动由《中国质量报》组织,宗旨是用社会的眼光审视质量工作。该项活动包括推荐提名和投票评选两个阶段,最终选出年度质量新闻(2012)、年度质量人物(2012)、年度质量热词(2012)、年度质量期待(2012)、年度质量创新(2012)、年度质监亮点(2012)各十项。

李俊教授是我校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近年来专注于质量法治的研究工作。作为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起草咨询专家,李俊教授全面参与了《纲要》起草工作,主持完成了起草小组专项委托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提出了许多重要起草建议,为《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顺利出台做出了突出贡献。李俊教授还受邀担任全国质量强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评审专家及新疆自治区政府质量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学术活动,为我国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我国质量行业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2012质量之光年度质量人物评选活动自1117日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等网站即时转发活动消息,各界人士踊跃投票,社会上掀起了关注质量安全与发展的热潮。李俊教授获选年度质量人物,表明社会各界对他在质量法治领域取得成就的高度认可,也必将推动我校质量学科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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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paper.cqn.com.cn/html/2013-01/07/node_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