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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法学院暑期国际班工作总结


2012法学院暑期国际班工作总结


今年暑期学校   我院开设三门课程

暑期学校最早源于美国哈佛大学,至今已有130年历史,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世界一流的大学现在大多都开办暑期学校,暑期学校已经成为优秀的大学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重要渠道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经验,今年我校正式开办暑期学校,邀请国际教师来我校授课,以具有我校特色的全英文课程,聚焦学生、社会的关注热点,这也是践行“本土国际化”理念,建设一批国际化课程的一个尝试。

经过学院的积极组织,特别是我院多位老师热情参与,帮助联系,暑期课程中,由我院提出并最终开设3门课程,课程信息如下:

序号

课程

教师

性别

国籍

职称

工作单位

学分

学时

面向学生

学分归类

1

国际税法

Nancy H.Kaufman

美国

教授

美国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

2

32

本科生

经管法

2

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问题

Clyde Stoltenberg

美国

教授

Wichita State University

2

32

本科生、研究生

经管法

3

美国和欧盟的竞争法前沿问题研究

Emilio Varanini

美国

加州副总检察长

美国加州司法部

1

16

本科生、研究生

经管法

根据实际运行的情况看,同学们普遍反映课程设置好、内容新颖充实。各门课程出勤率都很高,教师也善于调动课堂气氛,理论讲解与案例教学并重。各位同学都积极回答问题并且都有发言的机会,体验到了外教课程的特色。

当然,第一次接受全英文且专业性较强的教学,有些同学完全跟上课程进度还有难度,这也提示学生在选课之前,一定要对该课有所了解,对自己的水平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为了保证课程顺利时间,前期的准备工作就显得额外重要。在与外教联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值得研究。

我院的今年开设的3门课程,主要是由李莘老师、徐海燕老师、黄勇老师及其博士生张昕同学联系的,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这些老师和同学高效地完成了细碎、繁重的往来联络、说明解释和为外教提供帮助服务的工作。龚红柳老师、傅广宇老师等也各自联系了外教,虽然最终因为具体的原因他们联系的外教今年未能成行,但为以后的外教储备做了很好的铺垫。

在暑期学校的筹办和运行的全过程中,我院负责本科教学的副院长鲍禄老师、负责教务的范利群老师以及暑期学校的志愿者吴瑞琪(《国际税法》)、王文哲(《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问题》)和李智敏(《美国和欧盟的竞争法前沿问题研究》)三位同学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总之,今年我校举办的暑期学校,国外名师云集,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的竞争力。

同时,我院的积极参与,为学校暑期学校做出了贡献,也彰显了我院在国内外法学界的学术水地位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