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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专题】沈四宝教授的校庆发言


【校庆专题】沈四宝教授的校庆发言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60年校庆典礼——法学家论坛上的讲话

沈四宝

尊敬的林桂军校长,王军院长和王晓川书记,亲爱的同学们,我要感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与广大的校友说说心里话。刚才听了林校长讲话,我很受感动,因为我本人在经贸大学工作了二十七年,在北大工作了十九年,加起来已有四十六个年头,我走进法学界已经近半个世纪。我非常感谢北大培养了我,但我更加感谢对外经贸大学给了我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

我深刻感觉到我在从事法学教育的过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中国的法律的从无到有。我1965年在北大法律系开始了法学的学习生活,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法学教育全部垮塌。第二个阶段,是法律从无到有,即经过文革十年,法学教育逐渐恢复。第三个阶段,我非常感谢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在1981年我有幸得到机会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同时在一家美国律师所Skadden Arps待了两年,在改革开放初期,像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够有机会到西方探求法律的真谛实属不易。到了第四个阶段,由于我们法学院的发展,我们前几代院领导的努力,使我有机会站在我们法学教育比较高的位置,亲眼目睹我们法学教育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

我主要想围绕三个问题来说,第一个问题,如何来庆祝校庆,如何来庆祝院庆。我认为,一种办法,就是大家看到的鲜花、绿地和不断增长的软硬件条件来支撑的;还有一种就是像刚才林校长、王院长、王书记所说的,用我们所取得的一些成就来表达。可我还要提出的是,值此校庆之际我们应当好好的总结经验,梳理过去,立足今日,展望未来。让我们把法学院走过的二十七年的历程和我们的思想、教学理念,以及我们法学院乃至整个经贸大学的精神展示出来,这种精神层面的财富是更加长远的。继承和发扬这些原则、理念和精神,我们还能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

我们的经验是否对法学教育起到过积极的影响,或者说,我们这么小的一个法学院,是不是对我们的法学教育有过一点推动作用,我们的经验是不是能给其他法学院的发展以借鉴?我觉得是有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所运用的哲学思想。我们法学院这二十几年走来,运用了一个最基本的辩证法思想,那就是以点带面。我们法学院有今天,主要是依托一本书??《国际商法》,这么一本书、一个课程,带动了一个专业方向??国际商法专业。再由这个专业带动了我们整个团队、我们整个法律系的发展。带出了一个重点学科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我们的培养目标上,明确地提出,第一,为两个市场,国际和国内市场,培养三会人才,即懂法律、懂经贸、懂英语的人才。现在“三会人才”这个理念已经为我们整个法学界所承认。“为两个市场培养三会人才”的战略目标,是我们法学院树立起来的一面特色旗帜。广大的校友也受益匪浅,在与其他院校的学生竞争时,增加了自己的砝码。第二,在师资的培养上,我们强调教学、科研、实践三位一体,形成良性循环。法学院从事教学的老师,他们实践的经历和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会使他们的教学和科研更带有针对性,对我们提高教学质量有更直接的推动作用。另外,在教学方法上,应该说整个法学界对于我们提出的两种教学方法是予以公认的,第一种是双语教学,第二种是案例教学。这两者应该说现在正在为全国上千所高校的法律专业所推崇。案例教学发源于美国,而在中国,我认为起到最主要推动作用的就是经贸大学。凭借这一些特色办学,我们学校从小到大,不能说世界一流,起码成为了全国一流的有外经贸特色的法学院。

我最早是由北京大学分配到商务部条法司当干部的,后来由于本人觉得我的性格不适于当公务员,在1983年秋季就来到经贸大学。当时学校的硬件设施条件还是很差,破烂不堪,百业待兴,只设立了一个商法教研室。当时跟我一起过来的还有黄勇、王晓川、王军、焦津洪、丁丁等。每次我们请外宾来都捉襟见肘,外宾是来访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我们却不好意思带到学校来,只能在饭店接待。但是二十七年过去了,大家有目共睹,学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硬件的变化,更有法学院思想和精神的发扬光大。

我们曾提出了“法律的真谛是实践”这样一个理念。首先,我觉得在学校这样主要传授知识和理论的地方,我们强调法律的特点、法律的实践,对同学们走向社会乃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是非常有好处的。第二点,对于师生之间的关系,我认为,老师最根本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我们搞科研,发展自己,是为了培养学生,我们从事实践,也是为了培养学生,有古语说“名师出高徒”,我把它改成了“无高徒,何以得名师”。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被赋予国家级教育名师,我要感谢大家给予我的荣誉,但我的名声,主要是源于我的一百多个博士生和众多的硕士生们的支持。他们有的是身部级干部,有的是著名法学教授,有的是杰出的法官、检察官,有的是非常成功的律师,校庆他们为学院慷慨解囊,大力协助,倾情奉献。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老师,当你退休离开学校的时候,要想一想,我培养了多少优秀的学生,这是我们老师最根本的任务。第三点,有一句古谚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做你们的父亲年龄上是够格的,但我觉得这是过去旧的理念,带有封建色彩,应该把它改为“一日为师,终生为友”。我的学生永远是我的朋友,即使在他们毕业之后,我还可以延续老师对学生应尽的天职,我也正是这样做的。

第二个问题,我经常在想,什么样的学校可称之为名校,什么样的学院可称之为名院,它的实质意义在什么地方。我认为,所谓名校就是,能使我们的学生于在校期间提高自信,并教会他们一些基本本领的圣地。也就是说,不管你来自何方,不论你是男是女,只要你经过学校四年至五年的培养,你就会对自己的前途、对自己所要从事的事业充满信心。哪个学校能够给学生这样的信心和技能,它就可以称为名校。同样地,这样的法学院就可以称为著名的学院。学院要有名师,要有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老师,要有先进的文化和体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对外经贸领域的名校,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是对外经济贸易法,或者说国际法领域的著名学院。当然,我还不敢说我们就像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大学,亦或者北大、清华一样,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名校。但这并没有关系,它们为我们指出了一条更高标准的前进道路,这在五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我来自上海市宝山县淞南公社张华浜生产大队沈家宅生产队。我出生四十五天后,就由我六十岁的奶奶把我带到乡下,一直抚养我到十八岁上北大。我高中在吴淞中学读书,它是上海地区的一所重点中学,之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读本科,继而又获得在哥伦比亚大学进修的机会。在这三所学校学习和生活的经历使我对自己的前途和能力充满自信,把我儿时在农村生活养成的看到生人就害羞,一讲话就脸红的没有自信心的表现彻底地抛到九霄云外。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自信心是我们学生的脊梁。

最后一点,也是我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学校是属于谁的。我们的经贸大学是属于谁的,法学院又是属于谁的。属于党政领导的?属于学生的?教师的还是广大的校友的?我们的施建军校长写过一本书,我觉得很好,他在书中谈到,党政领导是传接力棒的人,最终是会离开的;学生作为主体,也是会毕业;教师是我们的中流砥柱,但总有一天也会退休。唯有校友是永久性存在的,同时其队伍是不断扩大的,唯有校友才是我们学校永恒的财富。今天的学生,就是明天的校友。校友的发展,能够反作用于我们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只有校友蕴藏着法学院深深的思想烙印,这个烙印恒久弥香,永不褪去,在每个校友的心中,它将散发永恒的光辉。因此,我觉得,学校归根结底是属于校友的。校友应当拿出主人翁的态度来关心母校、帮助母校、发展母校。因为学校与校友之间是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学校是你们永远不变的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