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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学工作坊”第167期暨“贸大青年公法论坛”第1期——“《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前沿问题”成功举行

2021年6月16日,“经贸法学工作坊”第167期暨“贸大青年公法论坛”第1期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金杜模拟法庭顺利举行。

本次论坛主题为《〈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前沿问题》。论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处长张晓莹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张效羽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郑雅方教授担任与谈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敬波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王乐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冀莹等嘉宾及近百名师生参与了论坛。论坛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孔祥稳主持。

(讲座现场)

论坛伊始,孔祥稳助理教授对到场的各位嘉宾和同学表示了欢迎,并对“贸大青年公法论坛”的背景和参与本次论坛的嘉宾进行了介绍。“贸大青年公法论坛”作为“经贸法学工作坊”的子品牌,旨在邀请杰出的国内外青年公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通过讲座、论坛等形式探讨学科前沿问题,强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贸大公法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孔祥稳助理教授介绍与会嘉宾)

本次论坛的主讲人张晓莹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处长。张晓莹副处长长期从事行政立法相关工作,直接参与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部行政基础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具有丰富的立法经验。

(主讲人张晓莹副处长)

在讲座中,张晓莹副处长首先介绍了《行政处罚法》的修改背景,指出本次修法主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完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健全行政处罚规则、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加强行政处罚监督五大方面入手,对36个具体问题进行了修改,对行政处罚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较为全面的回应。

随后,张晓莹副处长对本次修法所涉及的三大重点问题——“行政处罚定义和种类”“行政处罚设定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进行了系统讲解。针对行政处罚的定义和种类,张晓莹副处长从历史维度阐述了新法增加行政处罚定义的原因,并对本次修法新增的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类型的具体内涵进行了解释。针对本次修法所增加的行政处罚补充设定权,张晓莹副处长从补充设定的必要性、补充设定的具体适用情境、补充设定的程序多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针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张晓莹副处长就新法关于综合执法和乡镇街道执法的规定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展开。

(讲座现场)

此外,张晓莹副处长还就“没收违法所得”“一事不再罚”“首违不罚”“从旧兼从轻原则”“主观过错归责原则”“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追责时效”“行刑衔接”等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分别进行了深入讲解。在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张晓莹副处长将学理、规范与实践相融合,以条理清晰的讲授、深入细致的解惑,为在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行政法学术盛宴。

在与谈环节,成协中教授、张效羽教授、郑雅方教授先后发表了与谈意见。成协中教授指出,《行政处罚法》在我国行政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继《行政诉讼法》之后最重要的一部行政立法。一方面,其通过确立行政处罚设定制度、听证制度、一事不再罚等制度,普及了正当程序、法律保留等原则和理念;另一方面,其开创的行政行为立法模式,对于后续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制定,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意义。成协中教授指出,行政处罚法的此次修改,着力解决行政处罚内涵不清、地方立法的设定权限不足、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从最后的立法文本来看,基本实现了立法者的预期。但新法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问题,如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如何理解、如何防范处罚决定公开权的滥用,处罚法能否对没收违法所得进行概括授权、主观归责原则条款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如何表述等。

(与谈人成协中教授)

张效羽教授在与谈中提出,张晓莹副处长对新修《行政处罚法》的很多规范给予了清晰的解读,有助于大家更准确地把握新法的精神。张效羽教授同时指出,从主讲人对立法背景的介绍可以感受到,本次行政处罚法修订体现了明确的问题导向精神、反映了时代变迁。在1996年制定《行政处罚法》时,立法目的主要是遏制“乱罚款”问题,对行政处罚设定权和实施权的控制极其严格。但随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乱罚款”不再是社会的突出痛点,地方行政机关依法治理能力不足反而成了一个问题。因此,本次修法的一个重点就是将行政处罚设定权和行政处罚实施权适度下放,赋予地方行政机关更大的行政处罚权,以便其更有效地依法行政。

(与谈人张效羽教授)

郑雅方教授对本次论坛表示了高度赞赏,认为张晓莹副处长从立法者的角度对《行政处罚法》修改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分析,具备历史纵深视角和相当的学理高度,这同时也为“贸大青年公法论坛”树立了一个非常高的学术标准。郑雅方教授同时提出,本次修法较为全面,既兼顾了行政法学理论和行政处罚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也考虑到了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和衔接性要求,较好地处理了处罚法实施中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与谈人郑雅方教授)

此外,三位与谈人和现场同学还就通报批评的具体形式、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认定、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行政处罚无效的具体情形等提出了进一步的问题,张晓莹副处长一一给予了解答和回应,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现场同学提问)

最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敬波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王敬波副校长首先肯定了本次论坛的主题,指出《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行为法的重要基石,是一部具有启蒙意义的公法。本次修法是在行政法学理论和立法技术取得长足进步的情况下,所实现的法律制度跃升,对行政法治具有重大意义。随后,王敬波副校长对张晓莹副处长全面、深入、细致、清晰的讲解和三位与谈人精彩的与谈表示了感谢。王敬波副校长同时还就本次论坛的“贸大”“青年”“公法”三个关键词进行了解读,指出青年法治人才是法治建设的希望,贸大具有较好的公法传统,希望贸法学子能够秉持法治理想、坚持法治情怀。

(王敬波副校长总结发言)

通过本场论坛,与会师生对本次《行政处罚法》修改所涉及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思索,也对行政法学的基础制度与价值理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本次活动在现场听众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