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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38期成功举办

2023年10月26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38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230成功举办。

本次沙龙延续主题研讨的形式,围绕“网络自媒体实施社会监督中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本期沙龙共收到47位同学提交的论文,主要从经济法、民法等角度进行了解读。经过电子抽签,本次沙龙由李柯莹、张哲政二位同学做主题发言,并邀请到了《贸大法学》编辑部贺小桐编辑、胡宏涛编辑担任点评嘉宾。

活动开始,首先由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发言人李柯莹同学介绍了审题、确定结构等方面的方法,然后提出网络打假是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但自媒体打假行为的背后存在着风险因素,网络打假容易导致个人信息侵权和言论自由权利滥用两大问题。最后针对这两大法律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在信息侵权方面应细化个人信息侵权的举证责任,建立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公众监督的监督体系,并根据相关性、比例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在言论自由行使越界方面应建立网络实名制度,定期注销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建立网络禁言制度。以规范网络打假行为,推动诚信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李柯莹同学作主题发言)

两位编辑主要从文章的结构和行文逻辑进行点评。贺小桐编辑首先肯定了文章结构清晰,并建议引言部分应更突出重点,适当修改二、三级标题使文章更有体系性。胡宏涛编辑指出,李柯莹同学的文章选题清晰,纵向结构具有层次性和逻辑性,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建议删减对背景及原则的介绍,减少间接引用,论述观点时可多利用学说、理论和案例进行分析。

随后由张哲政同学进行发言。张哲政同学首先提出网红“打假人”的出现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但是,对“网红”职业打假人这一中国独有现象的产生,却有着质量问题普遍化、普通消费者自我维权的动力不足、法律对打假领域的态度嬗变等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历史惯性。“铁头”打假存在诸多法律争议,如“知假买假”是否属于消费者,适用惩罚性赔偿是否需要以欺诈作为前提条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否要求存在人身损害的后果,经营者能否主张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的抗辩等。最后根据对“铁头”法律争议焦点的分析,提出如果“铁头”所针对的产品非食品或者药品,其打假行为将不再受到社会的肯定。

(张哲政同学作主题发言)

贺小桐编辑首先肯定了张哲政同学的论证角度,同时指出文章题目与内容的契合度不高,应进行修改,建议抓住博主打假区别于早期打假行为这一创新点。胡宏涛编辑指出文章逻辑层级清晰,有自己的见解,但文章纵向逻辑和层次不足,建议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重新梳理,并结合相关的学说和观点,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论证。

此次沙龙的举办,使得同学们对网络自媒体实施社会监督中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本次沙龙在所有与会同学的积极互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