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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37期成功举办

2023年9月28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37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232成功举办。

本次沙龙延续主题研讨的形式,围绕“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事件”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本期沙龙共收到29位同学提交的论文,主要从国际法、刑法等角度进行了解读。经过电子抽签,本次沙龙由梁信雅、杜明燕二位同学做主题发言,并邀请到了《贸大法学》编辑部贺小桐编辑、张素敏编辑担任点评嘉宾。

活动开始,首先由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发言人梁信雅同学提出,由于日本排放核污水内含的潜在危害性,如威胁生命健康权、侵犯健康环境权、发展权等,国际社会等各界对此事件密切关注。核污水排放行为可分为决策和实际执行两个层面,后者再分为技术层面和执行监督层面。从国际法角度看,日本排放核污水的行为满足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时亦产生了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且均不存在相应的免责事由,由此,日本应当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此外,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之一,也是日本的周边国家,应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敦促日本停止核污水排海、加强环境监测和保留索赔证据,以及推动完善相关国际条约等等。

(梁信雅同学作主题发言)

两位编辑主要从文章的行文逻辑进行点评。贺小桐编辑首先肯定了梁信雅同学思维逻辑清晰,学术写作能力较强,并建议适当改变以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损害后果为行文逻辑的写法。张素敏编辑指出,梁信雅同学的文章结构规范,参考文献、引用符合学术论文应有规范,同时建议着重展开论述文章第四部分我国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放的应对措施中的“(三)推动完善相关国际条约”,并修改其余两个建议内容,增强问题讨论的广度和深度。

随后由杜明燕同学进行发言。杜明燕同学首先分析了日本可能涉及的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条文,点明日本排污入海过程中违反的国际义务,同时指出可能存在日本通过管道排污规避《伦敦公约》中“倾废”的适用等情况导致日本逃逸于不法行为责任之外,而考虑次优解,追究不加禁止的行为产生损害的责任,则可能陷入跨境损害的取证和论证难题。最后强调面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国际法条文过于原则性、不够细化和缺乏争端解决的中立机关和统一的标准,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填补制度空白,并结合经济、外交等手段提高日本排污入海的各方面成本,迫使其做出改变。

(杜明燕同学作主题发言)

贺小桐编辑首先肯定了杜明燕同学的思维逻辑和论证角度,同时指出文章可以在文字方面进一步优化,避免使用过分口语化的形容,可以转述使其更具有学术性。张素敏编辑指出文章引用了多个相关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展示了作者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水平以及检索能力,建议调整文章结构为四至五部分,避免三部分给读者带来头重脚轻的观感,并建议文章更为明确地提出中心论点,增强读者在阅读前文内容时的主题意识和导向。

最后,在场同学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事件如何从国际法角度合理规制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此次沙龙的举办,使得同学们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事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本次沙龙在所有与会同学的积极互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