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于2017年下发的《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配合国家战略部署和政策需求,将我院培养输送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特在全院范围内设立“国际组织人才奖学金”,以加大资助力度,鼓励支持更多在读学生积极争取国际组织的实习和任职机会,从而为提升我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增强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作出积极贡献。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本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民自尊心和社会责任感;
3、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4、评奖学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5、政治立场坚定,对外交往得体,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6、正式获得我国政府认可的全球性或区域性国际组织及其相关机构的实习或任职机会,并在该实习或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奖励办法
实习或任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不含三个月)的,获奖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人。
实习或任职期限在三个月到六个月(含六个月)的,获奖金额为6000元人民币/人。
实习或任职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获奖金额为9000元人民币/人。
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应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奖学金申请表、个人简历、成绩单、实习或任职的国际组织的录用证明、所涉国际组织对其实习或任职表现的书面评价或说明等相关材料。
2、学院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前述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同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据此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凡所涉国际组织的定性等问题产生争议的,由学院评选委员会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