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冯大同奖学金评选办法

总则

冯大同奖学金于2014年由我校校友史晋京先生赞助设立,旨在支持母校的人才培养教育事业,回报冯大同教授的培养之恩,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勤奋上进、刻苦学习,为国家的经济和法治建设培养具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合格人才做出贡献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习、学术和科研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冯大同(1934~1995) ,我著名商法学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的创建人之一冯大同先生196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到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工作。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主任,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部条法局特邀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职。曾讲授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海商法、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与实务、国际技术转让法等课程。

 

评选条件

奖励对象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就读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 4名(本科生)

4名(硕士研究生)

           2名(博士研究生)

奖励金额:人民币 5000 元/人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3. 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4. 具有对学业和事业的敬业心和兴趣。
  5. 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具有相当于英文六级的外语水平(适用于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
  6.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在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奖、具有较高的法律学术研究水平、突出的组织领导才能、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等。

申请材料

  1. 个人简历(中英文)
  2. 成绩单(复印件)
  3. 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4.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5. 发表的论著(如有)
  6. 冯大同法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评选程序

  1. 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准备好材料,自行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 学院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最终确定4名本科生、4名硕士研究生和2名博士研究生为获奖学生候选人,报资助人同意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请申请冯大同奖学金的同学将申请材料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交至辅导员处(宁远724室)

 

 

法学院

2016年11月7日

附件: 冯大同法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