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作为一家外资银行,于1920年在上海设立第一间内地分行,自此内地业务从未间断。改革开放至今30年来,东亚银行中国业务稳步发展,而东亚银行已成为内地分行网络最庞大的外资银行之一。
2007年初,东亚银行在内地注册成立全资附属银行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中国)」)。东亚(中国)继承母公司庞大的内地业务网络,致力为广大客户,包括内地居民,提供一应俱全的银行和金融服务。
凭借对中国市场的深入了解、在香港及海外累积多年的专业银行服务经验,东亚银行锐意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大中华区客户的需要。
招聘岗位:北京分行法律部职员
工作地点:北京(朝阳区光华路CBD)
招聘人数:1-2人
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15年1月31日
岗位职责:
1.协助上级处理资产保全事宜及回收问题贷款的相关事宜;
2.在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发生变化时,按照法务部就相关问题形成的法律意见,向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说明、解释(如需),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就具体银行业务提供内部法律建议并且仅基于法务人员所获知的法律或事实问题提示法律风险;
3.按照标准版本并结合信贷建议书,制作银行日常业务所使用的各类业务合同、法律文件,就所完成之初稿予以认真检查核对(数据、条款);
4.协助上级进行各类合同条款的具体修订工作;
5.就文本制作过程中收集的业务部门、操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协助上级配合东亚中国总行/分行需求开展专项银行业务法律调研;
7.在处理诉讼(包括起诉及应诉)及资产保全事宜过程中,按照上级指示提供辅助(包括文件归档、资料分类、记录等);
8.对尚未采取司法行动的问题贷款的回收工作,按照上级指示,对业务部门、操作部门正在进行的追讨工作提供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辅助;
9.配合协助上级、分行管理层、总行法律事务部案件防控工作部门开展案件风险防控工作;
10.就银行非信贷业务方面的协议、对外单方、多方法律文书提供初步审查意见;
11.根据分行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查册事宜;
12.联系外部律师,就信贷业务、非信贷业务相关问题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咨询意见;
13.按照上级指示,填制相关拟报送当地银监局、人行的有关报送法律案件进展的月度、季度或不定期报表(如适用),并报上级审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位要求:
简历请投递至:qiuww@hkbea.com,请在投递简历时在邮件标题注明招聘渠道来源(如:应聘北京分行法律部职员-姓名-来自XX大学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