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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沈四宝科研立项奖学金通知

拓宽我院本科生学术研究的视野,活跃我院的学术科研气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沈四宝奖学金将对本科生学术科研活动进行一定资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我院本科生沈四宝科研立项活动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项目咨询、评审、监督、验收工作。

申报对象:

凡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此资助项下的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项目。

申报条件:

申请立项必须成立研究小组,每组最多有三名成员,由小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担任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立项成果的享有者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不得包含助理、顾问等人员。一个项目至少要有一个指导老师,在项目验收时要求附随指导老师的指导意见。

项目要求:

立项课题建议围绕WTO与商事组织法、外贸法、外资法等法律问题展开。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应当具有新颖性、较高调研价值及填补空白领域等特点。

申报程序:

申请承担科研立项活动的学生,自报选题和活动项目的范围。申请学生本人须认真填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科研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本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经费使用:

经费总额及分期拨款数额由法学院本科生科研立项组审核批准。一般600-1000元/项,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活动内容、是否重点项目适当增加、删减。一旦立项,可预先支取经费总额的50%以便课题研究的开展。定期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下一阶段科研经费的继续投入情况。项目负责人对未能按计划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的,将视其情况缓拨、停拨科研经费,直至撤销活动项目。

申报要求:

如需申报,请下载附件《沈四宝科研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4年1212日之前送至宁远72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64496078。

附件: 沈四宝科研立项申请书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