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法学院学生奋发成才,全面成长,根据法学院综合评估及评奖评优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学年度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博研究生。
注:可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为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档案在校的学生。骨干计划、支教保研、行政保研等类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阶段在申请范围之内。委托培养、单独考试、高校教师以及其他原因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研究生(骨干计划除外)均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提前攻博生所修课程为硕士阶段期间按照硕士身份申请,所修课程为博士阶段期间按照博士身份申请。
参评奖项
奖学金:冯大同奖学金、广森律师奖助学金、华裕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和研究生一年级新生)、金杜奖学金、沈四宝优秀学生奖学金、贸大未来律师英才奖学金、岳成奖学金。
助学金:中伦助学金、金杜助学金、沈四宝勤奋学生奖学金、年利达助学金。
以上奖助学金具体信息参见: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奖助学金信息列表(2018)》
注:同一年度内,以上各类法学院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以上各类法学院助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申请奖学金要求综合排名位于前30%。助学金申请人应为经学校统一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2.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受过处分但处分已被解除;
3.以上两条为各类奖助学金基本参评条件,不同奖助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详见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完整报送材料,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学院将于11月底前陆续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4.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奖助学金,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审情况确定各类获奖/资助奖项。
五、报送材料
1、材料内容:(以下为基础提交材料,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纸质版:
1)法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2)个人简历(中英文);
3)成绩单(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著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提交);
7)助学金申请还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电子版:
1)法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2)奖/助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3)成绩单(图片);
4)获奖证书(图片);
5)发表论著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6)证件照(图片);
7)助学金申请还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图片)。
2、提交要求:
1)纸质版:
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0日(周二)8:30-11:30
提交地点:宁远楼733
2)电子版:
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0日(周二)11:30前
邮箱地址:uibelawjz@126.com
材料格式要求:
1)所有电子版材料均以: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20171111+张三+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2)1-2项为word版,4-6项为图片格式;
3)所有材料置于文件夹并打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附件及邮件名称,均以学号+姓名+法学院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如:20171111+李四+法学院助学金申请材料);
法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所有。
附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