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6年第4期(总第47期)

吕成龙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制度的反思与路径重构

2026年第4期p105-122

作者:吕成龙,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是我国证券市场事中监管的重要工具。现场检查制度目前存在检查事项重要性迥异、所涉事项过于具体、与行政处罚关系不明等问题。理论上,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有不同的实施条件,只有在规制对象复杂性程度较低、市场机制不易自我纠错且存在较大信息差、检查事项不具有强负外部性的情况下,事中监管方可实施。证监会之所以重视现场检查,与传统产品监管思维、既有监管绩效引致的路径依赖和个别案件恶劣影响有关。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随机现场检查成本收益比存疑、监管内部分工模糊化和程序控制不足之问题。证监会未来不应事必躬亲地介入个性化的上市公司治理,而是要循序渐进地转入全面事后监管路径,慎用行政监管措施,将有限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场检查;证监会;事中监管;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