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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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伊藤眞 刘 颖 译 法学研究职业与法学研究方法

2022年第4期P144-P169

者:伊藤眞,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日本民事诉讼法学会前理事长,在日本被称为“民事程序法第一人”。本文系作者2017年11月2日在东京大学法学部暨法学政治学研究科主办的“研究引导演讲会”上所作演讲之增修文稿。原文参见伊藤眞「研究者ノススメ——理論と実務の狭間に半世紀(反省記)」伊藤眞=加藤新太郎=永石一郎編『これからの民事実務と理論』(民事法研究会,2019年)2-24頁。

译 者:刘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的翻译和发表得到了作者的授权,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为译者添加。

摘 要:法学研究一方面要探寻现行法律规范的合理解释,深化理论界的研究水平,指导实务界的运用和改革;另一方面还要发现实务中尚未被意识到的问题,在质疑通说的基础上贡献新的学说,启迪立法的未来趋势。法学研究者具备选择研究对象的自由、独立于职务方面的限制及利害关系之外、持续且自律的活动受到保障等优势,但同时应当根据自身年龄适当地调整研究姿态,注意保持自身思考与判例和通说的距离,慎重地判断是否接受有可能影响自身研究的其他工作任务,注重通过与外界的交流打开研究视野,避免思维被以判例为指针的实务所局限,从而防止研究的衰退。

关键词:方法论;法学研究;法律解释;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