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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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前国民待遇”背景下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功能定位探析

2020年第4期 P17-P27

者:赵海乐,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郭峻维,吉林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硕士。

:我国2019年初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全面推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这意味着已实施数十年的外资审批制度的终结。然而,此次改革所引发的风险却不应由外资审查制度进行对冲。在外资审批制度项下,我国审批机关需考量宏观经济、企业内部经营、公共政策三方面因素;而在司法实践当中,则大量出现外资准入法律被应用于民事诉讼、以形式瑕疵为由否认法律行为合法性的情形。从外资审批到外资审查,我国需废止对企业内部经营的过度干预,将关注重心转移至外资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关键词:外资审批;外资审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国家安全;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