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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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商事法院的发展——兼与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比较

2019 年第2期 P60-P80

者:何其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国际商事法院研究”这一课题的研究中,撰稿人主要是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和硕士生:刘桂强(负责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钱振球(负责《卓越法院国际框架标准》)、陈泰铭(负责英国商事法院)、林峰(负责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蒋钦荟(负责法国商事法院)、张霞光(负责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现就读于巴黎第二大学(UniversitéParisIIPanthéon-Assas)法学院的陈爽爽硕士进一步提供了巴黎国际商事法庭的最新资料。本文是课题研究的一部分,陈泰铭协助进行了本文的整理和核校工作。

当前,有不少国家通过建设专门的国际商事法院提升跨国商事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增强本国司法的国际竞争力。从当代国际商事法院的发展来看,国际商事法院具有组织架构专业化、司法人员精英化和国际化等特点。这些新兴国际商事法院创新律师代理制度,允许外籍律师在一定条件下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置服务于“一带一路”的建设与发展,是国家政策驱动型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审判机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强调争端解决的效率,但忽视了上诉机制的价值和功效。在法官的国际化和外国律师在中国执业问题上,无论是受限于现有法律的规定,还是中国司法发展的需求,中国都应谨慎行事,着眼未来,培养自己的中坚力量。

关键词: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选任;律师代理制度;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