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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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定位

2019 年第2期 P81-97

者:廖宇羿,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法官助理。

:围绕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现有研究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缺少中观层面的研究,尤其是缺少有关国际商事法庭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定位的研究。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司法服务保障进入了“2.0”版本,其内在驱动力在于为国际社会提供新型内涵的法治公共产品。国际商事法庭的国内定位表现为完善法院组织体系、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示范点;国际定位表现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中国模式”的推广者与中国司法话语权的提升者。中国的国际商事法庭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在于提供一种国际商事纠纷的新解决方案,更在于提供一整套国际法治乃至于国际治理的新理念。

关键词:国际商事法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国际法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