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3年第6期(总第31期)

刘坤 商业间谍行为刑法规制的若干问题研究

2023年第6期P101-P115

作 者:刘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四级高级检察官。

摘 要:《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商业间谍行为增设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此次修改虽解决了商业间谍行为刑法规制的“现实之痛”“立法之殇”,符合“入罪之理”,但仍存在目的犯与行为犯之争、双重明知认定之争、境外组织性质之争、行为方式认定争议及行为对象界限混同等现实问题。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反经济间谍法》及相关判例的立法、裁判经验,从商业间谍行为的行为方式、服务对象、行为对象及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对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及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间的界分作了论述,以期解决司法认定中的实践难题。

关键词:商业间谍;双重明知;刑法规制;司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