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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两个“最早”——访1989届校友、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程大勇

贸法本科生之律师第一人

——访1989届校友、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程大勇

程大勇校友近照

1985年秋,程大勇从陕西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七系)。他回忆在贸大的学生生活时用 “教室-图书馆-操场三点一线式的学生”为自己做了一副自画像。他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系自1984年创系后第一位从事专职律师职业的本科毕业生,实属偶然中的必然。在大二接触专业课程后,他就开始为做一名律师做准备,对系里开设的专业课程比其他同学多了一份专注。他发现,沈达明、冯大同两位法学大家对贸大国际经济法系的课程设置确实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都是开放之初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最紧要的法律知识。比如将法律与金融结合在一起的《资金融通的法律与实务》,涵盖和析解了资金融通的基本法律架构,还细致地对基本专业术语做了中英文对照注解,他从中学习的知识后来在工作中全都派上了用场,很具操作性。甚或是一些选修课程,例如《外贸运输》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也对他后来的工作大有帮助。他在参与的某汽车合资项目的合同谈判中,就遇到外方用专业汽车制造设备实物出资的定价问题,谈判双方就此争执不休,他巧妙地运用了所学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中的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贸易术语化解了各方的争执,找到了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大四本科后才有资格进入校图书馆的研究生和教职工专用阅览室,接触的书籍刊物为他打开了新的眼界。他发现,这些来自海外及港台澳的专业书刊大都是沈达明先生和冯大同先生刚刚借阅过的,都是法律专业最前沿的东西!他从未像彼时那样感到大学时光的宝贵,埋头研读这些书刊占据了他大部分时间,可惜陶醉其中的时光太短。随着毕业季的来临,他决定投身律师行业。他也因此成为了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最早的律师,也是改革开放中最早的一批涉外律师。

以下为笔者采访程大勇校友的实录整理。


1、改革开放后最早的一批涉外律师

我是1989年从贸大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的。那时学法律的人还不多,尤其是学习涉外法律的人更少。当时的贸大国际经济法系由沈达明和冯大同两位先生根据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创门立派,两位先生是这个专业领域的领头雁。

1989届(85级)毕业合影。前排左一至左七分别为:辅导员冯守华老师、国际经济法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系党总支书记梁仁洁老师、学校教务长孟继成、副校长郭进宝、国际经济法系主任冯大同教授、学校总务长徐延春,右二为系党总支副书记兼辅导员王淑霞老师;四排右一为程大勇。

毕业那一年正赶上北京“六四”风波,其他同学还在为毕业分配的事愁得不行,我是个例外。由于事先已经下定决心做律师,原本6月份毕业分配,我提前在4月份就把自己给“分配”出去了。我那时候连续四年担任班里的团支部书记,我知道中粮、中化、五矿、中纺、中技等这些大型的外贸总公司都是最理想的工作单位,可当时我一门心思想当律师,便自己选了外经贸部下属的长城律师事务所去做律师。就这么一个决定,让我成为贸大国际经济法系本科毕业生中的律师第一人,而其他同年毕业的同学大都分配到了外贸公司或经济特区的外向型公司。可能是因为我这个人不喜欢四平八稳墨守成规,喜欢自由,不仅是追求行动上的自由,更是追求思想上的自由,而这些,当时的国有外贸企业没有这种工作环境。当时的外贸公司业务,通常来来回回就那几个特定产品,几份格式的合同模板,固定的客户经理,固定的几个客户,多年下来可能基本没有变化,不激发思想,没有太大的创造性,所以我不想去做。但当时的外贸很热门,待遇好、福利好,还分房,而且几乎每年都有出国机会。当时国内像电视机、电冰箱和音响等家电还是奢侈品,相对紧缺,在外贸公司工作可利用出国机会拿到购买进口家电指标,让人羡慕。

当时,长城律师事务所是外经贸部下面的一个局级事业单位,一个官办性质的律所,专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我就去那里做了一名的律师。由于所里学涉外法律的人并不多,同年只从贸大招了我一个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生,我便成了所里专业对口的“香饽饽”。当时全国的执业律师也就三万人左右。1990年,我第一次参加律师考试,当时的政治形势严峻,社会上对律师业的存废争议四起。受大环境影响,据说北京市当年只有不超过二十人获得了律师资格,包括内定授予,而我第一次尝试敲开执业律师大门的努力功败垂成。当时是每两年举办一次律师考试,于是我就又努力了两年,1992年才考得律师执业资格。回顾以往,感谢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让我赶上了一个好时代,特别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神州大地改革开放的春风又起,大量的国家重大重点引进外资和技术项目重启,对外开放加速,很多之前搁置的外资项目恢复执行。长城所作为外经贸部所属官办律所与国家计委等部委的联系自然很紧密,通常会被指定参与很多国家重大的外资引进项目,例如一汽与德国大众的合资项目、二汽与法国雪铁龙的合资项目等,也根据国家的需要参与了很多白色家电和汽车零部件配套的一些合资项目。我作为新人,跟着老一辈律师学习,他们大都是西南联大或老北大的法学前辈,我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增长了执业经验。我们当时的工作条件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跟外国律师没得比。我清楚地记得1992、1993年时我们代表航天部下面的一家公司与法国雷诺公司谈汽车合资项目,对方找的是一家知名的美国大所苏利文,外国律师当时谈判都用上了笔记本电脑处理文件,我们去的时候左手一把铅笔,右手一打制作粗糙的信笺,光是硬件上就输人一招。我们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和外国律师短兵相接,跟众多的“西洋人、东洋人、南洋人”交手,从对手那里学习,在实践中不断进步,精进自己的律师业务。

随着政策的开放,后来地方性的律所也发展起来了,不过他们草拟的很多基础法律文件,都是参照和援引长城所早些年的文本。为此我内心多多少少还有些小自豪呢!这样一直到1996、1997年,我才敢在内心承认自己是个律师了,才有了足够的信心和专业能力独立主持并主谈一些大型项目。这样看来,我也算得上是中国涉外律师行业发展的参与人和见证人了。我不知不觉间被时代大潮推到风口浪尖上。

但大浪淘沙,不往前跑,就要被淹死了。1998年,国家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关开始同下设的事业单位脱钩,长城所也开始讨论与外经贸部脱钩,我和几个同事就提前从长城所“下海”一起创业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继续在涉外法律事务领域开拓。2002年5月份,我们的律所与金杜合并,专门处理外商投资法律事务。机缘相会,我还做了一段金杜所的合伙人呢,同好多位贸大法律系毕业的校友成了同事。


2、改行做公司律师并与华润结缘

我最早跟华润结缘是在1994年,那时我们所是北京华远的法律顾问,华远公司开发房地产资金短缺,急于引入外资。华远的老总任志强首先找到的项目合资伙伴是光大国际,但签约前一天光大内部出了问题,放弃了投资。任总很快又找华润接盘,在与华润集团领导沟通后,华润反应非常迅速,很短的时间就同意签署本来同光大国际谈妥的合资文件。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跟华润有了交集。华远跟华润合资之后被纳入了华润的旗舰上市公司华创的地产板块,成为了华润房地产业务在内地最核心的部分。后来华创地产业务做大了,拆分在香港上市,就成就了现今的华润置地。拆分的时候,我是华润的中国境内律师,做尽职调查,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在跟华润合作的过程中还有一段小插曲——置地上市时也是我们所出的法律意见书,是无保留意见的。就因为这事儿,证监会以法无依据未经证监会同意出具意见书为由处罚长城所罚金一百万人民币,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所当时都做好了跟证监会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准备。最后,还是吴仪部长亲自写信给证监会周主席协调此事,我们所向证监会写了检讨书,才免于行政处罚,证券从业资格总算是保住了,但华润置地在香港上市开创了境外公司拿境内权益境外上市的先河,由此也引发了内地的证监会出台红筹指引。说起来,也是由于当时法治不健全才出了这么件“趣闻”吧。

2015年5月,1989届(1985级)大学同窗于印尼合影。左起:孙达、程大勇、朱晓峰、李晓军、马利

在加盟华润之前从事专职律师10多年的执业生涯当中,有时我从另外的视角看到客户和客户的In-house相比于外部专职律师所具备的独特的特质,感觉到法律职业就像一枚硬币也有两面,自己只看到了专职律师的一面,但另一面却在灯火阑珊处,对于我这样一个从事商务法律咨询的律师而言,另外一面的诱惑驱动了我的好奇心,也促使我想转转行,尝试去做一名in-house,了解法律职业的另一个世界。由于多年跟华润合作,相互有了信任和默契,2003年7月我就加入了华创的法律团队。

刚到华创做In-house的时候其实挺痛苦的,从专业律师一下转成了In-house,还是有点不适应,只好抱着学习的态度学习公司文化,学习如何与别的部门和业务单元沟通,学习如何与公司的领导沟通,了解公司涉及的行业,逐渐熟悉下属公司的业务。华创法律部的建制是结合了香港的法律实践和公司的业务需求设置的,设计比较科学,在法律事务之外还包括了公司秘书的职能。我来华创时也赶上了公司的战略调整和大发展,那时候华创下面有7大业务板块,需要进行行业整合,有比较多的收购兼并项目,内部还要做公司架构的梳理重组。例如从2003年底雪花啤酒就开始大规模的收购兼并,我们做了雪花啤酒的沿长江、沿海的发展战略布局,公司陆续收购了蓝剑、狮王、钱啤、金威等重要业务和资产。同时华创也在零售业务上开始发力,相继收购了诸如万佳和家世界等一些战略资产,进行全国布局,并开始将华创下面的石化业务进行分拆和整合,出售了香港和内地的油站和油库;做了雪华啤酒与南非啤酒在中国的全行业合资,华润万家超市与英国的Tesco在中国成为合资作伙伴,华润怡宝与日本的麒麟公司在华也全面合资;公司还收购了发端于美国崛起于香港的太平洋咖啡,公司旗下的五丰行也跨过罗湖桥开始在内地和海外进行投资。

公司的变革为作为公司律师的我提供了许多机会,跟著名的国际大投行和大律师行的合作,同台竞技,使我得到了很多锻炼,我将自己多年的从业知识和经验跟业务实际结合起来加以运用,成为一名具有业务导向思考的公司律师。

如今,回望自己三十多年走过的事业历程,所取得的成绩,无不源于当年在贸大接受的扎实的基础教育和训练。饮水思源,我对贸大怀有深切的感激之情。祝愿贸大法学院越办越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整理:紫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