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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国际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讲座”在我院成功举办

2019111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国际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讲座在宁远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来自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安杰律师事务所、Pillsbury 律师事务所以及AmerAsia CompanyNVDIA、中国石化集团、鼎讼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等公司的实务专家做了主题发言,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苏慧伦律师主持了本次讲座,法学院薛源教授联系协调了本次讲座。法学院2019级博士生以及法律硕士国际争议解决方向的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和与会嘉宾就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来自Pillsbury律师事务所的Geoffrey Sant律师美国视角对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跨境执行进行了介绍。美国法院依据纽约公约对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呈积极态度而对于司法礼让及承认外国金钱判决则适用《承认外国金钱判决统一法》Geoffrey Sant律师认为,于费用语言证据开始等问题的限制判决的跨境执行目前依然存在诸多困境。

 

安杰律师事务所冯婧律师就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进行了探讨,承认和执行的依据、外国仲裁裁决的概念、可拒绝承认执行的理由等问题,结合自身在实务中遇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冯婧律师认为,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境内做出的裁决不等于外国仲裁裁决,裁决的国籍认定标准有待完善。

鼎讼投资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胡宪就跨境执行中的第三方资助问题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当事人或律师寻求第三方资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资金不足和风险转移。随着第三方资助在国际上逐步发展为独立的产业,中国也开始意识到通过第三方资助协议可以将败诉的风险转移给投资者第三方资助成为了众多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

AmerAsia Company创始人兼CEO Todd King先生以电子证据——裁判之言为题进行了发言,强调需要尽早地运用技术手段把可能存在或者已经存在的电子证据固定下来

此后来自中国石化集团的张修林先生、NVDIA的江萍女士、鼎讼投资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胡宪以及安杰律师事务所冯婧律师分别就国有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第三方资助领域以及金融行业的争议解决特点及偏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提问环节,与会嘉宾就同学们提出的跨境执行在我国的障碍、调解的跨境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释。与会嘉宾的专业解读和知识分享使参会同学对于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学们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