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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27期成功举办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27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楼232成功举办。


(沙龙活动现场)


本次沙龙采取主题研讨的形式,围绕“饭圈乱象整治中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本期沙龙共收到35位同学提交的论文,分别从民商法和行政法等角度进行了解读。经过编辑部遴选,本次沙龙由王樱润、黄毅二位同学做主题发言,并邀请到了法学院冯辉老师担任点评人。

活动开始,首先由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发言人王樱润同学首先介绍了饭圈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背景,从经济概念、文化概念和法律概念三个角度对饭圈的理论属性进行解构分析,对于饭圈涉及的法律责任,王樱润同学认为从责任主体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平台和社会的监管责任、偶像明星的引导责任和饭圈粉丝的个人责任;从责任性质的角度,可以从民法、刑法和其他性质的角度进行划分,随后王樱润又分别从法解释学和立法层面对饭圈规制的法律路径进行分析,并结合社会道德理念规范,对“饭圈”行为进行有效地事前提醒和事后规制,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娱乐圈的良性正向发展。


(王樱润同学做主题发言)


接下来,冯辉老师对王樱润同学的论文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冯老师首先高度表扬了王樱润同学的论文想法成熟,对问题的研究思路由浅入深,并建议王樱润同学可以将问题提炼的更加具体,进行细致的法条分析再加以延伸,比如“塌房”的人设大多是公众的主观看法,问题在于是谁在主导背后的评价标准,在道德评价之外是否需要整顿市场秩序。从公法的角度来看,饭圈规制属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政策是否能够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应当从法律规制的合理性和社会效果进行整体判断。同时,冯辉老师为大家提供了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对新事物可行的研究进路,可以先穷尽私法规制的可能性,在私法规制无法解决时诉诸公法干预。

随后由黄毅同学进行发言,黄毅同学对《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第五点第三句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首先对论文思路来源作了简单的介绍,继而对该点的构成要件进行拆解,拆分为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法律效果三个方面,分析了其法律基础和权利来源,最后对合法性缺失的部分提出合法性补足方案,如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基准中列明从重情况、有法可依,并在考察对象中说明“集体讨论”之程序,补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标准”需求;加快行政程序法或是行政法法典的立法工作。通过“总则”性的行政程序法,为裁量标准、处罚程序作出设定,规范网信办的处罚行为。


(黄毅同学做主题发言)


冯辉老师对黄毅同学的发言表示了肯定,指出黄毅同学对法律关系介绍、演绎、推理的分析路径值得表扬,同时提出该点中的“从重处罚”本意并非加重法律处罚,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敦促平台履行监管责任。此外,平台处罚权的正当性依据也是值得探讨的角度,赋予平台组织管理性的权力,政府希望通过即时性的规制促使市场形成自律局面。然而规则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利益应当如何平衡,需要进一步完善。最后,冯辉老师提倡大家多阅读文献和书籍,多对法条进行规范分析的练习,提高对文献的敏感度和整理能力。


(沙龙合影)


此次沙龙的举办,使得同学们对“饭圈乱象整治中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老师的精彩点评也启发了同学们对于相关问题更多的思考,本次沙龙在所有与会同学的积极互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