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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期经贸法学工作坊成功举行

2020年10月8日,经贸法学工作坊第158期《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导向问题》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顺利举行。本次工作坊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车路遥助理教授主讲,贸大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边永民教授、池漫郊教授、李沣桦助理教授进行评议。讲座由贸大法学院院长助理王乐兵老师主持。

 

2020年2月20日,美国向 WTO 总理事会提交了一份题为《市场导向条件之于世界贸易体系的重要性》的文件,其从企业依照市场信号自由决定贸易活动、自由决定投资、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等八个方面尝试重塑WTO多边贸易体制规则。车路遥老师基于对国际贸易法领域现有重塑路径的分析,以市场环境导向为重要视角,从基本理论剖析、标准和逻辑评价、规则自洽等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相关研究对于应对美国新一轮的WTO改革主张具有充分的理论准备与实践探索意义。  

 

首先,车路遥老师对市场导向的概念、渊源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必要性的介绍,并从事实、规则、价值取向层面明确了美国推动市场导向条件成为WTO改革主导思想的意旨之所在。国际贸易法的本质是政府之间就如何管理涉外贸易而相互之间承诺的义务,美国所提出市场导向条件标准的理由不是检验市场中的企业是否足够市场导向,而是检验一个制度环境会不会让企业去追求市场导向。

其次,基于对《市场导向条件联合声明》内容的深刻分析,以及对于美国推动WTO改革动作的把握,车路遥老师以对非市场经济制度的分析为自身研究成果的重要切入点,对我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a)款(ii)项效力问题、非市场国家认定的标准问题、合规性困境问题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美国改革提案的意图进行了科学的预测,即美国正在通过推动WTO层面的体制改革,从而帮助自身跳出应对我国反补贴时的困境。

最后,车路遥老师以推论的方法对市场导向环境体例进行了评价,具体从空间尺度、时间尺度、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着眼,提出我们需要通过对现有的WTO相关安排、美欧所涉利益等进行分析,并结合改革方案和声明文件的主旨对市场导向条件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市场导向条件对于现有法律品质具有减损的现实影响,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交易者不清楚隐含成本等具体问题均将暴露。在WTO改革的下一步,市场导向条件就可能被设定为非歧视待遇发生的前提条件,从而无条件的非歧视原则可能会被无限削弱。

2019年5月13日,中国向WTO正式提交了《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并阐释了自身在维护非歧视原则、加严约束成员方贸易措施的纪律、平等协商方面的具体立场。车路遥老师认为,为应对当前局面,我国可深入探讨和挖掘一切非市场导向政策及制度安排,学者们亦应积极倡导各方对市场导向条件议题保持持续的关注。

 

此次活动气氛温馨、活跃,边永民教授首先对车老师的报告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评议和有益补充。池漫郊教授、李沣桦助理教授分别车老师的研究内容和写作进行了点评。同时,在车老师的启发下,大家对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导向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参会研究生亦同嘉宾老师展开了友好而深入的交流,本次经贸法学工作坊圆满结束。

 

文/图:崔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