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经贸法学工作坊第84期召开Andrew Verstein助理教授进行主题演讲与交流


经贸法学工作坊第84期召开Andrew Verstein助理教授进行主题演讲与交流


2015年5月21美国Wake Forest University Law School(维克森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耶鲁大学法律博士(J. D.Andrew Verstein先生访问法学院。法学院石静霞院长与其进行了会见,并就加深与维克森林大学法学院间的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法学院主管外事的龚红柳副院长、陈杭平副教授参与了此次会见。

 

其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法学工作坊第84期在宁远729会议室召开。在石静霞院长的主持下, Andrew Verstein 先生就美国的众筹(crowd-funding)和P2P借贷发表了主题演讲。演讲开始前,石静霞院长对Andrew Verstein 先生访问贸大法学院并进行工作坊的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并重叙了二人在耶鲁法学院求学深造时就结下的友谊。我院薛源教授、陈杭平副教授、李青武副教授以及部分博士生出席此次工作坊并参与讨论

 

在其演讲中,Andrew先生首先阐释了众筹在美国的含义,指出其是由公众以利润为目的直接对个人和初创企业进行的投资。Andrew认为,以股权为利润基础的众筹通常直接被称为公众小额集资,而有固定回报率的众筹往往成为P2P借贷,两者可以在公众小额集资的背景下被同时讨论。他同时用生动详实的例子阐明,科技发展、金融危机、公平观念、公众智慧、传统投资程序的繁琐以及小微企业贡献大却融资难等因素使得众筹在美国成为社会需求。

 

Andrew谈到,美国目前并不存在完美的公众小额集资,但有许多仅不具备某一特定特征的准公众小额集资形式,他同时介绍了与此相关的美国法律制度。比如,法律空白为Philanthropy、Kiva等非盈利借贷网站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而SEC在2008年对“证券”一词的解释使美国证券法成为民间P2P借贷的巨大屏障。另外,《初创企业促进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法案)的改进版规定为初创企业融资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满足一定额度的投资可以避免严格的州级法律的规制,可能成为融资的流行趋势。

在谈到具备所有要素的公众小额集资形式时,Andrew指出,尚未落实的JOBS法案第三章似乎允许真正的公众小额集资,但该规定实际上对企业、投资者和中介都造成了负担,如它限制企业在新型社交网络上进行投资的广告宣传,企业还必须为集资支付大额花费。最后,Andrew还分析了此种限制性立法背后的可能原因。

 

演讲过程中,石静霞院长在座师生与Andrew就投资者如何规避法律风险、中美法律制度在特定问题上的差异、立法可能的未来影响等问题进行了频繁的互动与交流。演讲结束后,石院长代表我院为Andrew送上了特色纪念品,以感谢其访问法学院并进行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

(文/肖雯,摄影/杨雅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