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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开题会顺利举行

2021年7月10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主持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开题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楼222会议室顺利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汉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主任、教授周佑勇,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衣学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凤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司法部法治调研局研究处处长刘大伟,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处长冯东海,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营商环境优化处一级主任科员郑义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夏文斌、法学院院长梅夏英、科研处副处长李岩、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卢进勇出席了开题会。

零点有数集团公共服务系统总经理闫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吕维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郑雅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天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宗婷婷、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俞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孔祥稳等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开题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夏文斌为会议致开幕辞。夏文斌校长对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也对王敬波教授承担这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既是重大政治问题,也是重要的学术问题。贸大作为财经类高校,应发挥在法学学科与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交叉融合上的优势,对进一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于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做出贡献。夏文斌校长提出,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贸大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也希望本课题能够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本次开题会项目组报告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李岩主持。

项目首席专家王敬波教授对课题总体设计思路进行了汇报。课题“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拟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营商环境为核心概念,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作为要素,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体系进行系统建构;二是针对国家和地方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反映相关规则的实施效果;三是从法治角度回应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的改革;四是对实现中国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式进行研究。项目按照理论设计、制度评价、实践探索、反馈理论体系的思路,希望在理论层面建构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体系,在实践层面厘清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通过更为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实现“以评促建”。此外,王敬波教授还阐述了本课题的重难点问题,即:如何界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内涵和外延,如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如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建构等。

子课题一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成协中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体系”子课题进行了汇报。子课题一拟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营商环境的概念厘定。营商环境内涵丰富,对其概念的厘定不仅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政府角色,营商环境优化与政府角色密不可分;二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行法理阐释,课题组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切入进行论证;三是明确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之间的关系,探索法治化在“三化”中的角色定位以及“三化”相互之间的关系问题。从概念厘定到法理阐释再到“三化”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层层递进,为后续三个子课题提供理论支撑。此外,成协中教授还就子课题一的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进行了详细介绍。

子课题二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优化营商环境专门立法及其实施情况分析”子课题进行了汇报。他表示,营商环境涉及大量庞杂的法律法规,因此课题组将研究对象主要聚焦在营商环境的专门立法上,其理论纵深在于研究如何通过法治推动改革,如何通过法治保障营商环境。研究内容具体包括:第一,立法定位解读,即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门立法的定位进行详细解读;第二,现状梳理,通过系统性梳理,为营商环境立法评估找到切入点;第三,实施效果分析,通过实地调研评估、发现、关注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第四,法治需求分析,即从实践中了解当前营商环境改善的实际情况、企业获得感情况,感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需求。围绕以上四方面,课题组将通过文本分析、实地访谈、问卷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开展研究。

子课题三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的法治回应”子课题进行了汇报。本课题主要研究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以及如何从法治角度回应改革实践,重点解决法治与改革之间的关系问题。滕宏庆教授介绍了本课题开展的三个重要考量:一是回答改革与法治关系,既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要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突破现有制度障碍;二是中央与地方营商环境的差异化格局,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差异化明显,应在考虑差异化因素的基础上完善营商环境实践机制与内部管理;三是理论框架和实践之间的差异,设计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现有指标体系和中国营商环境实践存在的差异化问题,把“变量性加分”内容纳入指标体系。

子课题四负责人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在线上对“中国特色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子课题进行了汇报。罗培新教授提出,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虑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一是需要在清晰界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内涵的基础上,依托更加系统和深入的理论对指标体系进行重塑;二是营商环境法治指标体系是一套规则体系,应当对现有的规则体系进行研究,明确政府监管的具体范围和界限;三是指标体系的设置需要遵循一定的价值衡量标准,确保指标体系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具有可操作性。

专家评议环节由项目首席专家王敬波主持。专家组成员就本课题的基本设计进行了评议与研讨,并对本课题的研究范围、研究重点等进一步提出了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指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包括主体、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内容繁多。课题应当进一步突出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核心方面:一是制度问题,如何进一步优化现有制度,变革其中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因素;二是实际管理手段问题,一些机制安排、行政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因素对实践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关注和研究;三是追诉机制的确定性问题,包括执法、司法、监察等,打消企业家疑虑,提升企业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建议课题进一步明确和突出重点,围绕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进行理论和制度层面的系统构建。赵振华局长提出,要以更开放的视角看待“法治”,尤其是要考虑到现阶段法治建设本身可能存在的局限性,既要关注政府职能转变,也要关注行政执法创新、矛盾纠纷处理等法治建设中的新问题;要在执法和司法上考虑法律环境对企业家和产权的保护。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要考虑地域差异性因素,将激发企业活力的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将企业的效益和获得感作为重要的考核目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本课题涉及经贸和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不仅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也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他建议课题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体系”部分的内容,坚持中国问题、中国立场,为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建设奠定更坚实的理论基础。课题在关注“良法”的同时,更要重点关注和研究“善治”,搞清楚地方营商环境治理存在哪些问题,并找到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建议在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构建上要重点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二是“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三是以“十四五”规划为代表的高质量发展要求。于安教授提出,指标设定要因国别性、阶段性、区域性特点而有所区别,并应在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开展研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凤云提出,课题研究要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党中央要求、国务院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二是国家层面的立法和地方性规范文件的关系;三是立法和执法、司法实效的关系;四是立法问题针对性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关系;五是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和解决中国问题的关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卢进勇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分析了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待遇问题、产业开放和市场准入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问题,以及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差别化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路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应当进行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研究,建议着重从政企关系的角度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使其更加符合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期待课题组在营商环境的观念更新层面和制度建设层面作出贡献,建议课题组把握营商环境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通过评价系统来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指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转变观念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评估体系是亮点,要坚持系统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国际思维来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评估体系的建构标准是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构建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删繁就简、便于操作,注重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周佑勇教授强调了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性,建议课题组紧扣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深层次推进法治改革这一主线,深入研究“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命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建议课题组坚持中国特色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导向,从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出发,坚持功能主义的视角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察,深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的关系。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衣学东建议课题组进一步聚焦和完善各个子课题的研究方向,并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平等对待问题出发对课题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就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规清理、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规性判断互动机制以及完善信用监管制度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研究处处长刘大伟建议课题组进一步深入研究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政府法治化的关系,深入聚焦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中的短板和障碍,进一步论证指标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处长冯东海从目前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出发,就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出相关见解。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营商环境优化处一级主任科员郑义建议课题组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更广的范围上理解“营商环境”,注重提高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本课题的选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课题设计立意高远、研究视野广阔、研究思路清晰;课题组成员既有来自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国家机关和产业界的实务工作者,人员组成合理,研究力量充实。课题具备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条件和可能。

会议最后,项目首席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敬波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王敬波教授表示,课题组将结合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争取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