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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成功举办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标准》(二)项目 专家研讨会

2021 11 30 日下午,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标准》(第二部分)项目“互联网仲裁主体身份认证标准、送达标准”专家研讨会在我院以网络方式成功举办。

本次专家研讨会汇集了来自政府主管部门、仲裁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高等院校的20余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标准》(第二部分)的亮点及改进建议。本次研讨会由课题负责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主持。

开幕阶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司法部公共事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分别致辞、讲话

梅夏英院长指出国际商法、仲裁法是贸大法学院传统的优秀学科,以沈四宝教授为代表的一代学人在这些领域取得了丰厚的成果,如今伏军教授组织大家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制定,继续扩大贸大法学院在这些领域的影响力,取得的成果令人振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

石海巡视员在讲话中指出,新冠疫情以来,互联网仲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重视。只有把技术层面的标准性问题经过科学的、充分的论证实践,才能使互联网仲裁能够逐步的得到市场、得到当事人、得到国际上仲裁界的认可。

司法部公共事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

沈四宝教授表示,本次研究课题意义重大,是以往项目的发展和深化,其特点就是把理论立法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广州仲裁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进行规则制定的尝试值得肯定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沈四宝教授

研讨会项目介绍阶段,课题组负责人伏军教授、课题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洪昕卉课题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尚博文向与会专家介绍课题研究情况

伏军教授就课题研究的总体思路进行说明。伏军教授重点阐述第一,项目制订的标准不是针对当事人的程序性的要求而是针对其他参与互联网仲裁的国内、国外仲裁机构,具有创新性。第二,项目研究的标准,不是对仲裁程序和规则的重复,也不是简单汇总国内经验而是制定一个可供输出的,能够在更广范围内被普遍接受的互联网仲裁国际标准

洪昕卉博士尚博文博士分别就互联网仲裁当事人身份识别标准送达标准的创新点具体内容进行了介绍

专家评议环节,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建,北京知仲科技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张天纬,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教授、副院长姜丽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毛晓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副秘书长卢雅涵、深圳国际仲裁院网络处处长李治、厦门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院长助理高洁、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王领章、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纯钢、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玉娟、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积、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媛等参会专家先后就广州标准的整体结构制定理念具体制度设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国际社会衔接等问题发表了修改意见及完善建议。

会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总结发言。王天喜副主任代表广州仲裁委对贸大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以伏军教授为负责人的课题组的辛勤付出及全体与会专家的认真讨论表示衷心感谢王天喜副主任表示广州仲裁委在广州标准第二部分定稿后,将举行隆重的新闻发布会来公布和推广该标准,广州仲裁委也会随着互联网仲裁实践的不断发展,与时俱进地丰富互联网仲裁标准。

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

广州仲裁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余蕊桢何毅冯国鸿邹艳珏课题组主要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薛源教授陈剑玲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健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程华儿助理教授等出席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