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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风采

从面壁十年到广阔舞台——沈四宝教授《法律的真谛是实践》一书摘录

我是从对外经贸大学举办的“中化杯 贸大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知道沈四宝老师的,那是三十年前的1991年。那年,贸大采取师生投票方式评选出全校10名优秀的青年老师,沈四宝名列前茅。沈四宝时任国际经济法系(七系)第二教研室主任,副教授,45岁(“青年教师”的高线),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硕士学位,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哥倫比亚法学院学习,1983年来我校任教。

当时国际经济法系的推荐词如下:

八年来,沈四宝老师一直热心执教,曾为本科生、研究生及经理班和开放班学生讲授了《公司法》、《投资法》、和《国际商法》等课程。此外,他还曾为北大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司法部、监察部等部委的培训中心授课。在教学过程中,他注意将谈判、办案的实际经验充实到教学中,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既系统又生动,经济知识与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在科研方面,他不畏难苦,努力钻研,近几年撰写了《国际投资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美国标准公司法》等 8 部著作,分别由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和北大出版社出版。他用中英文撰写的 50 多篇学术文章在海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已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和名望。他的特点是能够将教学、 科研和社会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三者之间达到一种良性循环,互相促进, 不断提高。除了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外,他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被贸促会聘请为仲裁员、律师和航空航天部的法律顾问。

后来听人们私下里评价他是贸大法律系“四大金刚”(其他三位是:高西庆、陆志芳、曹欣光)之一,总之是贸大“牛人”!直到沈老师出版了《法律的真谛是实践》一书,我读到了字里行间洋溢着的他追求事业成功的智慧和豪气,流淌着的他对爱情、亲情、师生情的温柔敦厚。

以下截取该书几个章节片断与读者分享。

(紫丁)



1、面壁十年

我是从 1983 年 7 月末到对外经贸大学工作的,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十多年光阴,是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度过的。我第一次去美国尽管只是一年多一点时间,但我回国是带着两个奋斗目标:第一,创办一所能够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相类似的法学院,在这个法学院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能以母校为荣,并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信心;第二,能创办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现在看来,这样的目标定位基本符合我国社会的发展需求。

我回国半年取得北大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后,来到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即现在的对外经贸大学任教。那是 1983 年 7月,时值暑假。当时贸大的校园太小,也很破旧。当时贸院周边是一片农田,公交车站到校门还有两公里的土路。天一下雨,满地烂泥,要穿雨鞋才能过,公交车也无法到达。一进所谓校园,从东门可以看到西门,虽有一个标准操场,但却是北邻一个农村大养猪场,北风一刮,气味难闻。办公楼,包括各系教研室,主要设置在一个电影棚内,贸院校园前身是北影拍摄场。我被分配到对外贸易系的国际商法教研室,教研室主任是冯大同副教授,元老是沈达明教授,还有赵宏勋和梁仁杰两位讲师,另外有几位更年轻的老师如曹欣光、陆志芳、王晓川等。我是助教,在北大时已有此职称。

整个教研室十来个人,全挤在一个十分阴暗和潮湿的摄影棚内的约二十多平方米左右的底层房间内。从学术权威到教研室主任到一般老师,谁也没有办公室,而且没有办公桌。我的任务是给全校的大学生讲国际商法公共课和给研究生讲公司法课。对我来说,学校环境的改变让我多少有点失落。但是我想,这正是实现我心中两个目标的好机会。我从小受到艰苦奋斗教育以及各种磨难的锻炼,在学习知识和做学问的道路上,我有一种面壁精神。我下定决心要在北京对外贸易学院起码面壁十年,以图破壁。

从 1983 年 9 月起,我就一门心思搞学问和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可以说整整埋头苦干了十年。这十年真正是在法学领域内潜心教学、科研和实践,为实现两大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收获体现在:

(1)1984 年,我在北大出版社出版了《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这是我国解放后第一本较系统地介绍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的书。在当时的条件下,两次印刷就高达五万册,足见其影响面之大和社会需要的迫切。十年内发表专业论文四十多篇。

(2)从 1983 年起,我一直作为我国公司法起草小组重要成员,为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和普及,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作为专家被任命为当时国务院体改委旗下的中华股份制资询公司副总经理,在孙效良司长的领导下,我与梁定邦、李晓雪、高西庆以及其他学者一起,参加了国内 B 股、香港H 股上市规章的制定,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授课方面,我除了给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还给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的博士生,徐杰教授的硕士生系统讲授公司法连续三年之久。记得为几大部委局处的干部培训,感觉真是墙(校)内开花墙外红。尽管我在校内只是个讲师,但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已经能与不少教授并驾齐驱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四十多岁,在各方面都处于日趋成熟的阶段,如果条件许可,这个时候离校而去,估计我的人生会另有一番风景。但是 1983 年去美国后形成的两个目标我一刻也没有忘记,我面壁十年的目的不是权力也不是单纯的金钱,我追求的是创建新型的法学教学模式和与此相适应的律师道路。因此,当时的系主任,著名的法学家冯大同教授打招呼要我辞掉社会兼职回校担任系主任,我二话没说,就辞去了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放弃了金杜律师所发起人的地位,专心回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1996 年毕业季,沈四宝教授(右二)、高西庆教授(左二)、焦津洪教授(右一) 与他们的研究生合影。

这十年,我主要给全校学生讲授“国际商法”以及给本专业讲授“公司法”,可以说是全力以赴。我曾把沈达明先生和冯大同教授编写的《国际商法》几乎翻烂了,画了又画,体会上边又写新的体会,铅笔字、钢笔字、毛笔字,层层叠叠,最后,全书没了重点,都成了重点,也就全记住了。我记得1991年全校第一次放手让全校学生直接选十佳青年教师,我荣获第一名,并从校长手中拿到了一个景泰兰奖杯,上面还围了个红布条,至今还留着。通过上课,口才练出来了,演说本领也提高了。离开北大分配到贸大,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转折。在贸大第一个十年的工作和学习完全是崭新的,是一张白纸,让自己能更加谨慎地在上面绘制人生的图画。

事实上,这十年的奋斗是十分艰苦的。从当时我的住地北大佟府到蓝旗营要走十五分钟路,这是为了乘 331 路公共汽车,再转车。但公交车只到和平里北口, 然后走到学校又是十五分钟,公交路途是一小时,因此单程从北大住处到外贸学院需一个半小时。这种情况持续了近十年。为了能坐在第一排,我必须五点半到站乘第一班车,任凭风吹雨打,人声鼎沸,我都能在公交车上集中精力看书或备课五十分钟。另一途径就是骑自行车上下班,单程也要一小时三十分钟到达,来回快骑也要三个多小时。因为贸院无住房,全家还蜗居在北大佟府乙 8 号的破平房内。当时我也已四十多岁了,每周要坚持走这样的路程,还是很辛苦的。贸院的头十年,是我人生中面壁苦斗的十年,也是从体力、脑力、人格等各方面趋于成熟的十年。

2、法学院院长14年

1996年3月6日法学院成立,首任院长为沈四宝(中),副院长焦津洪,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王淑霞,院团总支书记冯守华(其后担任院长的有:王军、石静霞、梅夏英)。左起:董灵、王军、孙莉、李金华、王予、丁丁、王淑霞、曹欣光、沈四宝、焦津洪、唐丽子、冯守华、章达峰、黄勇。

从 1984 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系,冯大同先生担任系主任整10年。1994年,他年满60岁时,身体欠佳,执意要下,并推举我继任。当时正值公职人员下海潮,教师们的待遇仍很低的时代,不少有识之士感到应到社会上闯荡。当时贸大七系除了 2 名老教授外,留下的就是年轻一代了,包括焦津洪、王雪华、王军、黄勇、王晓川、王淑霞等,还有更年轻的丁丁、盛建明等助教。全系开会常常不足 10 人。冯老师交班的时候对我说:“搞教育,要有二才(财),一个是人才,另一个是钱财。”但当时全院的经费在学校账上几乎是零。他对我说,要当系主任,每年起码要挣5万元用于发最低的奖金和其他费用。我问他,一届几年,他说起码 3 年,因此我就自己准备了15 万元存着,就怕挣不到钱亏待了小青年们。有一件让我无法忘怀的事,冯教授刚不当主任,某一进出口公司指名要冯教授和我去给它的经理们上课,共 3 天,每天 1000 元。当时冯老师的意见是,能否增加到五天,给系里 10000 元,我们个人不要了。公司说有困难,最后降到了 5000 元也不行。可想而知,当时接这个法律系主任之难了。冯老师是我十分崇敬的老师,是他把我从北大要了来,同时给我创造了发展的平台。另外,他全身心投入法律系的发展,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我当时担任系主任的靠山。但十分不幸的是,我刚当法律系主任半年不到,他就英年早逝。他的逝世,对我的打击很大,但也激发了我一定要把法律系办好的决心和信心。

以后,依靠以孙维炎校长为首的校领导和全院师生,法学院开始了重建核心领导班子的过程。此后不久,我们就建立了由焦津洪、王军、王淑霞、丁丁组成的稳定的领导班子,并开始了 10 多年的迅猛发展。期间,我主要抓了以下三件事:

1、响亮地提出了“为两个市场培养三会人才”的独特办学道路,并持之以恒数 10 年。

两个市场,即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三会”人才,即培养既懂(会)法律(为主),又懂(会)经贸,还能熟练掌握英语的法律专业人才范围。外经贸大学本身的特色决定了法学院可以具备的特色。第一,它属于外语类院校,老师、学生本身英语水平较高;第二,该校有 2 个专业十分突出,一是外贸专业,另一是外贸英语,因此,如果把法律专业建立在这两个肥沃的土壤中,法律专业必然能茁壮地生长出独特之果,因为这体现了跨学科发展的特点。事实上,三会人才口号的提出及其实施,马上带动了全院的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比如在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方面,除必修的法律课程外,还增加了“国际商法”“国际贸易”“西方会计”“国际金融”“进出口业务”作为必修课;又如在教学方法上, 我们在国内法学院中率先提出了案例教学法,并编写了“国际商法”中英文教科书,实现了双语教学模式。             

为了帮助学生提高各方面的素质,法学院在理论知识与实践,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学校与社会以及学习与就业之间架起桥梁。这使法学院的毕业生近 20 年来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尽管国际国内的各种形势跌宕起伏,但相比其他院校毕业生来说,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于高比例。这表明,以“三会人才”为目标,法学院的各种工作顺利开展起来了。

沈四宝教授《法律的真谛是实践》一书封面

2、法学院走了一条以点带面的成功发展道路

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哲学的高度分析,是走了一条以点带面的发展道路。具体来说,国际商法是前任们的独创,是个基点,我们在上面做加法,由国际商法带动国际经济法,再带动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国际经济法为重点的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因而,我院国际法专业在2000 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项目。当时在北京与我们竞争的还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但是只有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胜出,因为它有特色。

有了国家级国际法重点学科,又带动了民商法专业,在 2006 年,法学院又获得民商法博士授予权。几年之后,在王军院长领导下,整个法学院获得了一级博士授予点。以点带面发展的特点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基础十分扎实。另外,就是要建立有影响力的课程。国际商法,公司法,买卖法,反垄断法,世贸组织法等都是在社会上叫得响的课程。

3、建立北京市华贸律师事务所(院办)

为了提高教师待遇,稳定队伍,也为了使年轻一代教师能有更多机会参加实践,我第一件事就抓了兼职律师所的成立。律师所开始工作不到两星期,我和丁丁就在与人大法律系的地石律师所的竞争中获胜,接到了 1 个仲裁案,收费15 万元。这在当时是个大数字。因为当时我每月工资只有 100 多元。院里一下子就有了 10 多万元的额外收入,而且收入源源不断地接踵而至。法律系一下子就活了,收入明显增加了,老师上课有了亲身的实践体会。半年之后,基本停止了人才的外流。

3、在刘彤老师婚礼上的讲话

我今天非常高兴来为这两位新人当证婚人。他们俩都是我的学生,都是法学院的学生。刘彤是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非常有幸我是他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我们不仅是师生关系,同时也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关系。黄莹也是我们法学院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我想趁这个机会,给这两位新人讲几句过来人的忠言。不管是郎才女貌也好,才貌双全也罢,要组成一个家庭,而且大家表示要永生永世地走在一起,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一个家庭能不能取得永久的幸福,除了感情之外还有一个责任。爱情是一种感情,但是对于家庭来说,只有感情没有责任,家庭是维持不久的。这个责任有道德的责任,也有法律上的责任。这个责任不仅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你们还要承担起对四位父母的责任。今后要生儿育女,就还要尽对下一代的责任。我觉得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既要讲感情,也要讲责任,只有把感情和责任结合起来,这个家庭才是永久的、幸福的。我没有其他祝贺的,希望你们两个人记住我今天讲的话。为了使你们的爱情更加美好,为让你们的幸福更加长久,除了相互加深感情外,还要永记相互加强责任感。如能这样,展现在您们面前的世界将永远都是美好的。

(2008年1月6日)

4、对“沈四宝奖学金”获得者的寄语

你们现在最需要钱,可以给自己买一些想买的东西,如果大家爷爷奶奶还在,我希望你们拿出一部分给他们买点东西,因为这也是你们勤奋学习的成果。我现在已经当爷爷了,体会到了和第三代的感情是什么滋味,你们能给爷爷奶奶买点东西,他们肯定特别高兴。

当初设立奖学金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们是在想,虽然我们当老师了,我们早已毕业了,我们都有一点社会成就了,但我们还有在学校里的师弟师妹们,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而我们去做这样一件事情实际上是不困难的。我非常高兴,我在法学院当了十多年院长,看着我们的同学一批一批走向社会,一代胜似一代地为社会做出贡献。现在,在我们涉外的律师领域内、在涉外的公司的法务部门内、在商务部系统内,我们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越来越受到欢迎,这就是我们的劳动成果。我下决心要继续努力工作,努力提高奖学金的数额和范围,让更多的优秀学子受益。

这个奖学金设立已经三年了,其目的不仅想在经济上对部分学生有所帮助,更重要的是想让学生在学习期间能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学生们应继续发扬互助精神,努力学习,而教师们也会继续勤奋工作,让学生们更加幸福地成长。学生能在毕业之后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梦想就是对学院最大的回报。你们要是觉得未来有希望,觉得前途是光明的,能够幸福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这就是我们奖学金的希望所在。

(2008年12月15日)

沈四宝教授简介:沈四宝,生于1946年9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