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师资队伍 - 学者风采

学者风采

贸法初创岁月——众人评说陆志芳

【编者按】2021年9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迎来70周年校庆!可喜可贺!贸大法学院,伴随着贸大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而建立、发展和壮大。今年,也是我们国际商法专业设立43周年(1978年),还是法学专业首届研究生毕业40周年(1981年),是贸大国际经济法系建立37周年(1984年),是贸大法学院成立25周年(1996年)!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法学院特设“我与贸法”校庆系列访谈栏目,抚今追昔,以校友和教师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回顾贸法人四十多年的栉风沐雨,辛勤耕耘、上下求索和砥砺奋进历程,以此激励我们的事业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贸法初创岁月

——众人评说陆志芳


从青年到中年的陆志芳老师



说起贸大国际经济法系,也就是“七系”,不能不提到陆志芳老师。他1984年,与刚刚成立的国际经济法系(简称七系)系主任冯大同教授搭班,任系副主任,在这个位置上达十年之久。其后他任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期间时有回校讲课),再后来他加入信天浩和律所任合伙人,现为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顾问、北京霖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陆志芳,生于1953年,1974年秋至1978年初,在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贸大)就读外贸英语专业。他学外语的天赋往往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加上他严谨的理性思维和雄辩的口才,被老师认为是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好材料。所以在师资班他的未来教学岗位早早地就被系领导确定为:国际商法教研室。

1980年,从师资班结业后的陆志芳开始在外贸经济系(三系)国际商法教研室任教,向全校学生讲授国际商法。不久,经过严格的全国性英语考试,他成为改革开放后最早一批留学生,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学习,1983年获硕士学位后在美国律所工作实习。1984年,母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即七系成立。系主任冯大同老师向“爱徒”发出邀请,希望他回国协助系里的工作。听到冯老师的召唤,陆志芳没有丝毫犹豫,义无反顾地回到国内,投身到七系的初创事业中,时年31岁。他还赠送给母校一些原版专业书籍和一台复印机,这些都是当时国内稀缺物资。

从1984年至1994年,他在七系担任系副主任整整十年。十年间,他除了为学生讲授国际商法、英美合同法、政府对商业的管制(他以此课成为贸大最早讲授反倾销法、反垄断法的老师)等课程之外,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七系的管理工作,成为冯先生的得力助手。他的人格魅力,他的雷厉风行,有时颇有些强悍同时又关爱学生有加、与学生打成一片的“孩子王”作风,给师生们留下深刻印象,他的授课更是令当时的学生叹服至今。

同事和学生们是这样评价陆志芳老师的:


老同学、老搭档、汇仲律所合伙人曹欣光:

我和陆志芳是同学,后来在国际商法教研室成为同事,再后来又在海问律所当合伙人。陆志芳非常聪明,他是一百分以外的学生,因为他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人。他做事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气魄,拿得起放得下,自信,不在意别人说什么。在律师界提到合伙人,很多人知道我和陆志芳能“合伙”源于我们同窗和同事的经历,更因为我们是志同道合的朋友。风格上他粗我细,我俩相辅相成。我很“幸运”在事业上有个好搭挡。我和陆志芳还有一点特别一致:念旧。我们都对母校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们把最好的年华留在了母校,离开后感情上也不是一下转过来的。每到冯大同教授逝世周年时,我们都会相约去给冯大同先生扫墓。


1980年,刚刚结束师资班学习留在国际商法教研室任教的陆志芳(右一)、曹欣光(左一)与正在读研的老同学高西庆(左二)在颐和园滑冰。



贸大法学院教授黄勇:

我1985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来到贸大,在国际经济法系当老师。当时,陆志芳是系副主任,辅佐冯大同教授。七系这个集体能像个融合的大家庭,陆老师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业务上要求很严厉,生活上又很有亲和力,性格直爽,从不把自己当领导,视大家为兄弟姐妹和朋友。陆老师的课精彩,包括外贸公司的培训,人家点名要他去讲。陆志芳当系副主任非常投入,工作讲原则,爱护青年教师,也从来没跟系主任冯先生红过脸。当时,曹欣光任法律教研室主任。陆志芳和曹欣光都是贸大非常优秀的毕业生,事实证明他们离开贸大,进入律师实务界,依然是业内的佼佼者,特别是在涉外业务方面他们是最优秀的。美国律师评价陆志芳的英语专业性和精准性超过了美国律师,其实他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后,作为中国律师在美国律所工作不到一年,业务水平就能获得同行如此高的评价实属不易。在法律语言文书上,陆志芳曾笑着对我说:“你这辈子超不过我了!”


1984级(1989 届)校友、现重庆海外旅业集团总裁兼旅游百事通 CEO 张力:

我们七系的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是个能干而且厉害的人,留洋归来一口流利的英语,用英语跟外国人吵架绰绰有余,为人慷慨仗义,作风强势但爱护学生,像个护崽的老母鸡,竭力维护每位学生的利益。


1987 级(1991 届)校友、东盟博览局局长王雷:

陆志芳老师工作勤奋, 专业水平高,跟学生关系好,是当时中青年教师和中青年干部的典范,同学都很信服他。


1987 级(1991 届)校友、科慕中国总经理薄蕾:

当时大家最喜欢的课,一是冯大同先生的课,二是两位“海归”青年老师、来自美国杜克大学的高西庆的侵权法课和来自美国伯克力大学的陆志芳的英美合同法等课。这两位海归青年老师不仅人帅,课也讲得帅.相对于当时盛行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陆老师和高老师带给我们的是令人耳目一新的深度互动的启发式课堂讨论。他们对学生的要求非常严格,上他们的课需要做大量的课前预习,能读完他们开列书目的同学是少数。当时的英文教材都是复印的,字迹模糊,生词量大,读起来十分费时费力,大家多是连蒙带猜,倒是催眠效果不错。陆志芳老师时任系副主任,最能与学生打成一片,他不仅自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经常参加指导学生的活动,而且还自掏腰包给大家打牙祭,凝聚力空前。七系因此在学校的各项课外活动中屡获佳绩,同学们都为自己是七系人感到骄傲。


1988 级(1992 届)、凤凰网CEO 刘爽:

我印象深刻的还有陆志芳老师的“合同法”课。陆老师完全采用案例教学,大量选用了美国案例,摈弃了背法条的教育模式,令人耳目一新。




左图:陆志芳老师(中)是最能跟学生“玩”到一起的系领导,图为学校运动会上陆老师与1985级(1989届)本科生合影。

右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1989届首届本科毕业生合影(五年制的1984级,四年制的1985级,同一年毕业)。前排左4至左11依次为:辅导员冯守华老师、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系党总支书记梁仁洁老师、孟继成教务长、郭进宝副校长、系主任冯大同教授、徐延春总务长、系办主任兼辅导员王淑霞老师。摄于1989年7月


1988 级(1992 届本科、1995届研究生)、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速:

法律系名师有很多。陆志芳老师讲授外国合同法,课堂座无虚席;高西庆老师以全英文授课方式为本科生讲授侵权法,使用国外案例为教材,也吸引了很多外系学生。我们1995届硕士研究生全校只有43人,其中法律系7人,包括冯大同教授带1名(同时还带博士生),陆志芳、高西庆、沈四宝三位老师各带2名。


1989 级(1993 届本科、1996 届研究生)、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滔:

我在贸大时,成立五年的国际经济法系的师资非常强大,不仅拥有着沈达明先生这位国内外著名的海归博士,有冯大同先生这位德高望重的系主任,还云集着本校培养的、外贸和外语特色鲜明的青年教师高西庆、陆志芳、曹欣光、王雪华;来自北大法律系的精英沈四宝、黄勇、 焦津洪、鲍禄;还有来自其他著名高校的才俊王军、冀宗儒、王晓川……可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那时,系主任冯大同老师和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一再给学生们打气,强调法律系的学生同时兼具外贸、外语、法律三种专业知识和技能,是社会最需要的人才。1993 年我们毕业时,法律果然成为真正的热门,因为经贸部下属的各个外贸公司都有了自己的法律室,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多了。此后法律系的招生也多了起来。


1989 级(1993 届)华菁证券董事总经理耿欣:

我在校期间任学生社团法学社的社长,并参与编辑了法律系学生刊物《经贸法律》。《经贸法律》四字刊名由时任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题写的。国际经济法专业并非多数七系同学的最初志愿,新生们对此还缺少基本概念。后来我们不断地从时任系主任冯大同教授、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那里获得强大的信息:你们未来的事业人生将走上两条路,或是懂外语外贸的法律人,或是懂国际法律的外贸人,这两者都大有可为!毕业若干年后,我和同学们才逐渐看清融入我们血液的这一专业特质或曰DNA。我们年级32位同学的命运果然像当年冯大同、陆志芳两位系领导规划的那样,要么成为懂外语外经贸的法律人,要么成为懂国际法律的外经贸人。黄滔等同学属于前者,我则属于后者。


左图:90年代初,陆志芳老师在军营看望1993届国际经济法系(七系)军训同学。

右图:90年代初,陆志芳老师为国际经济法系学生刊物《经贸法律》题写的刊名。



1990 级(1994 届)、佳辰资本有限公司房地产部总经理赵炳东:

贸大法律系给了我专业和职业的基本方向;系主任冯大同教授、高西庆、陆志芳老师的课很具前瞻性;高、陆老师的留学经历成为我努力的方向。这些都为我后来的事业作了铺垫。             


1991级(1995 届)、现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管委会主席张毅:

我在上海外贸公司实习时,经理和我谈起了系里的情况。他对陆志芳老师的印象特深,连声说他教课有一手,他说虽然自己没有干法律,但那些法律知识却给了自己不小的帮助,这也正是强于其他院校毕业生的缘由所在。



1993年,贸大国际经济法系(七系)副主任陆志芳老师(右一)参加外事活动。右二为贸大王林生副校长。



1995级(1999 届本科、2002 届研生)、高盛高华董事总经理章靖:

我很幸运能在读研究生时,由国际经济法系担任系副主任十年的陆志芳老师担任我的导师。陆老师是典型的贸大环境培养出来的外向型人才,他曾留学美国,他的课生动、富于激情和感染力,受到同学们的追捧。他的“合同法”课对学生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与总局把控能力的培养。90年代初,系副主任陆志芳和青年教师王雪华在学校也是在我国最早开设了反倾销法课程。1995年冯先生在广州病逝时,我跟陆志芳等老师一起陪同冯师母去的广州。



(作者:紫丁)